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都市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1529

关于做好2018年度成都市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我市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工程、经济、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地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档案在成都人才市场; 

4、港澳台在我市就业的,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市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单位考核合格,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和《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晋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四川省外以及国企、央企内部评审发放的中级职称证书需按规定确认为本地职称后,才能用于高级职称申报(请将确认材料报送至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 

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博士毕业满2年有无中级职称均可以直接申报。 

4、中级职称满5年。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1992年以前评审取得经济师的人员在申报高级经济师时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6、论文 

(1)工程系列不再作为本次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制定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均可以作为专家评判依据。 

(2)经济、会计系列需提供论文一篇以上(可不在刊物上发表)。 

7、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农村基层(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8、 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破格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于10月21日前报市职改办,省职改办核准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 

三、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10月12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用户”-“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gr.cdhrss.gov.cn:6001/zjkqt/)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提交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报送 

请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31日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汇总提交到评委会,审核通过后请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申报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三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各级职改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 

5、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申报高级会计师还必须有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会计分析报告。 

7、中级职称证书、高会实务考试合格证(高会专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一份,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并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8、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请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写在《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不再提交;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以上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请务必使用2018年新版表格,不再受理旧表格申报。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 

六、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人员材料逐级上报,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推荐到四川省成都市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七、申报要求 

  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市职改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四川省成都市工程、经济、会计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在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高级职称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八、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评审费每人次320元;高级会计师评审费每人次240元。 

  九、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6办公室)。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8〕552号) 

2018年9月4日 


各区(市)县职改办、人才工作站及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锦江区职改办    86511559  

青羊区职改办    86269217  

金牛区职改办    87705569  

武侯区职改办    85591128/85073287  

成华区职改办    84386929  

高新区职改办    85313490  

龙泉驿区职改办  84851306  

青白江区职改办  83666750  

新都区职改办    89399194  

温江区职改办    86299565/82726276  

都江堰市职改办  87110731  

彭州市职改办    83881823  

邛崃市职改办    88767320  

崇州市职改办    82188361  

金堂县职改办    84997010/84997016  

双流区职改办    85823053  

郫都区职改办    87862090  

大邑县职改办    88211208  

蒲江县职改办    88555682  

新津县职改办    82529726  

天府新区职改办  68772531/68772520  

简阳市职改办    27028373  

四川光华学院人才工作站  83383267/13550122823  

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人才工作站  69290127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62811133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83386610